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3-017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 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颖女士,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贸易与零售业等。
项目经理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苏琳女士,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制造业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顾兆翔先生,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器材制造业、农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人民币40万元),系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收费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所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安永华明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是充分、恰当的。
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