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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3-009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彤程新材”)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31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蒋稳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公司2022年末股本总数为596,121,643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股利47,689,731.44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6.00%。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书》。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是根据监事2022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完成情况、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对确认的。2023年薪酬方案是根据三位监事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结合公司2023年工作任务安排,并视行业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本营运能力。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2023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33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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