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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自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2020年10月9日披露《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后,承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2月22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招商证券作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彤程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2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彤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4,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506,550.47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685,546,00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9,449.5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21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200492_B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571,811,905.22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0,185,831.6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出人民币143,880,476.85元,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7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800,18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01,8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2,345,785.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832,414.5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2月1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200492_B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745,359,342.80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4,515,187.42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出人民币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988,259.1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于2018年6月22日,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原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长阳支行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于2018年7月20日,公司、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及国泰君安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华奇化工(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北京彤程创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创展”)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8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招商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招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彤程化学及招商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华奇化工及招商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于2021年2月6日,公司与招商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2月9日,公司、彤程化学与招商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账户余额
彤程新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31050165360000001616已销户
彤程新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97450078801600000114已销户
彤程新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长阳支行512903764610212已销户
彤程新材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715045340011已销户
彤程化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310069037018800033444已销户
华奇化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1102028529000666662已销户
彤程创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0200143519100012560已销户
合计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账户余额
彤程新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5129037646103033,843,273.19
彤程化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310501695200000012825,144,985.98
合计8,988,259.1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21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19,295,805.46元,并同时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41,257.15元(不含增值税),总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437,062.6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00492_B01号鉴证报告。招商证券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2日置换完毕。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报告期内实际已提取的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额度2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授权额度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投资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根据前述决议,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发行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别金额 (万元)预期年化 收益率认购日到期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003.20%2021年11月5日2022年1月10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024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5,000.003.10%2022年1月12日2022年2月11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1天(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03.10%2022年2月14日2022年3月17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

175.26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募投项目“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56.83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这三个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0,575,642.84元,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以及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公司本年度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26,966,083.66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综合考虑行业、市场形势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中的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

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人民币26,848.00万元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购买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中策橡胶”)10.1647%的股权。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于2019年10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表”。

2019年10月25日,中策橡胶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发布《彤程新材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200492_B0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彤程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汾泉兰利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4 月 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7,550.6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61.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848.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181.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9.74%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华奇化工年产20,000吨橡胶助剂扩建项目5,500.005,387.245,387.24-5,387.24-100.002019年6月1日不适用不适用
华奇化工年产27,000吨橡胶助剂系列扩建项目20,000.0011,555.7611,555.76-11,555.76-100.002020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14,300.009,400.009,400.00660.798,019.941,380.0685.32注12022年8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12,600.764,000.764,000.76300.933,591.98408.7889.78注12022年8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15,149.901,801.901,801.90-1,778.2723.6398.69 注12021年2月24日不适用不适用
中策橡胶股权-26,848.0026,848.00-26,848.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7,550.6658,993.6658,993.66961.7257,181.191,812.4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831.9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003.94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200492_B11号鉴证报告,国泰君安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华奇化工年产20,000吨橡胶助剂扩建项目”、“华奇化工年产27,000吨橡胶助剂系列扩建项目”和“中策橡胶股权”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1,330.4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330.48万元已自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3,057.5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057.56万元已自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相关内容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工程进度均达到100%,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已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78,983.2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820.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4,535.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0万吨/年可生物降解材料项目(一期)48,066.0048,066.0048,066.0014,527.5847,567.90498.1098.9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60000t/a 橡胶助剂扩建项目14,807.0014,807.0014,807.00125.0914,807.00-100.002022年12月25日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平台扩建4,895.004,895.004,895.00145.52945.803,949.2019.3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2,250.0011,215.2411,215.2421.9411,215.2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80,018.0078,983.2478,983.2414,820.1374,535.944,447.3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相关内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相关内容。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相关内容

注1: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附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原承诺项目变更后承诺投资总额(1)本年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中策橡胶股权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26,848.00-26,848.00100.002019年10月25日93,89.51不适用
合计26,848.00-26,848.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综合考虑行业、市场形势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19年10月24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对原募投项目“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取得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26,848.00万元用于购买中策橡胶10.1647%的股权。 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于2019年10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10月25日,中策橡胶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发布《彤程新材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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