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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翰通: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银春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2023年4月11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4月11日,并同意以25.6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3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59.6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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