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3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 4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