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洪通燃气: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2022年度税前薪酬(人民币万元)
刘洪兵董事长、总经理241.78
谭素清董事12.75
姜述安董事、副总经理147.77
秦明董事、董事会秘书97.34
王京董事、副总经理55.18
谭秀连董事、工会主席29.75
刘先涛独立董事10.00
孙晋独立董事10.00
杨沫独立董事10.00
裴林英监事会主席、党支部书记31.23
李丽监事、审计监察部部长28.58
王荣职工监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3.59

上述董事刘洪兵、姜述安、秦明、王京按照在公司担任的行政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上述监事裴林英、李丽、王荣按其所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二、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年10万元(含税)。

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行政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每年15万元(含税)。

3、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独立董事对上述方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核算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薪酬方案。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