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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秉承做大做强公司的愿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金分红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并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相关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所作的2022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的基本情况,对公司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所开展的重大活动、具体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效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地介绍,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内部控制部门的设立、人员配备、工作情况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重大投资等内部的重点控制活动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发放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公司制定的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在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七、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

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2023年度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十、关于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外担保计划合理,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关于公司换届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提名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任职资格:经对被提名的9位董事候选人阮积祥、阮福德、邱杨友、谢云娇、吴利、胡文海、陈威如、王茁、谢获宝(其中:陈威如、王茁、谢获宝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进行审核,上述9位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选举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阮积祥、阮福德、邱杨友、谢云娇、吴利、胡文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威如、王茁、谢获宝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威如、王 茁、谢获宝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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