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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6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阳历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5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结合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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