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6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因董事长刘体斌已被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无法正常履职,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公司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组建容县益攀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提案报告》。
为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清洁能源主业,会议同意所属公司川投
(攀枝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新能源公司”)参与组建容县益攀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注册为准),且占股45%,待具体项目落实并完成投资决策程序后再投入资本金。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容县益攀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注册为准)注册地:广西玉林市容县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攀枝花新能源公司持股45%,广西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5%,广西容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等,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最终以工商机构核定为准)。
根据与广西容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相关协议,该公司将对“容县辖区内(含城区及乡镇)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容县经济开发区及工商业厂房屋顶、居民屋顶及其他适宜空地上建设光伏发电、充电桩等新能源项目”进行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抢占稀缺光伏资源,做强做大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业务。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