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6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所属公司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组建容县益攀新能源有限公司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攀新能源公司参与组建容县益攀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必要
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该事项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核心主业,组建方案可行性强,风险可控。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