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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电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秘书处

2023年4月20日

桂东电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目录

一、大会须知;

二、大会议程;

三、大会表决说明;

四、独立董事宣读2022年度述职报告;

五、议案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议案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七、议案3:《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八、议案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九、议案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十、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十一、议案7:《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 1.5183 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议案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三、议案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四、议案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五、议案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十六、议案1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十七、议案13:《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十八、议案14:《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九、议案15:《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十、议案16:《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十一、议案17:《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十二、议案18:《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

桂东电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质询。

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大会以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桂东电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议程:

一、宣读《大会须知》;

二、宣布会议议程;

三、独立董事宣读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事项: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1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4、《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15、《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6、《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7、《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8、《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议案表决;

七、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合并统计表决结果后宣布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大会决议;

十二、大会结束。

桂东电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以下事项的表决: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1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4、《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15、《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6、《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7、《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8、《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

二、表决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秘书处负责,设监票人四人(其中一人为总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并由律师当场见证。

监票人职责:

1、大会表决前负责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与其他人员分别就座;

2、负责核对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人数及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规定要求;

4、统计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三、表决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有18项内容,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票上的各项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应在相应的方格处画“√”,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2、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务必填写股东信息,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条码的完整性。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场设有票箱若干个,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依次进行投票。

五、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在律师的见证下,打开票箱进行清点计票,并由总监票人将每项表决内容的实际投票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大会秘书处2023年4月20日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现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如下:

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2022年,我们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关注公司重要信息,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长嘉:九三学社社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熟悉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上市公司公司法人治理,执业至今主要从事公司、证券、债券、民商事法律诉讼等法律事务。

冯浏宇: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添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国富融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覃访: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华恒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兼总审,广西专家咨询中心特聘专家、区财政厅、区科技厅、区工信委评审专家、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长嘉10109003
冯浏宇10109003

覃 访

覃 访10109003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历次会议的议案均严格按照程序审慎决策,并全部通过。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历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程序。本年度,我们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三)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并制定有相应的议事规则。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1、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2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桂林银行5,005万股股份,广投贺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立项及勘测设计招标等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2、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2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计提减值准备、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转让西点电力26%股权、转让贺州市上海街8间商铺、昭平桂海/平乐桂江将所属昭平土地交由昭平县人民政府收储、交银投资拟对桥巩能源公司增资、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等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2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制订《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等事项。

4、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2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裁,补选公司董事等事项。

(四)现场检查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年度,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和邮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

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我们在2022年度报告编制期间通过通讯方式听取和审议了公司管理层关于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年报进行了认真审议,监督和核查了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我们利用在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公司与我们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大力配合,及时准确地提交相关会议资料给我们,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我们在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2、我们在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

3、我们在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西点电力26%股权转让给广西金控资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将控股子公司西点电力26%股权转让给广西金控资管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交易价格以标的股权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价值确定,定价依据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西点电力26%股权转让给广西金控资管暨关联交易事项。

4、我们在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公司将应收的广西电网1.5183亿元债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易价格以标的债权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价值确定,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我们认真检查了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6.90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报告期内,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董事提名情况

我们在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1)董事候选人庞厚生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其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

(2)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本次董事候选人庞厚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职务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2、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我们在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的副总裁谢建恒先生、王美敬先生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他们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

(2)公司董事会本次拟聘任高管人选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谢建恒先生、王美敬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聘任。

3、薪酬情况:我们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6日、2022年7月14日发布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发布的上述业绩预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在2021

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任务,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的修订。本年度公司未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进行修改。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2022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执行: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

以2021年期末总股本1,221,425,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元(含税),合计派现24,428,512.0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44,285,120股。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背景承诺方承诺内容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广投能源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保证桂东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桂东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业务经营的连续性,保证桂东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桂东电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本公司的干预。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上述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广投能源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桂东电力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桂东电力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上述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广投能源在本次重组中直接或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上市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次重组因涉嫌交易对方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安排规定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限售期满后,股份转让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上市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次重组因涉嫌交易对方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安排规定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限售期满后,股份转让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广投能源1.标的公司合法拥有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房产、设备、知识产权等资产的所有权及/或使用权,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2.鉴于标的公司未能就房产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本公司确保该等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房产不存在权属纠纷或争议,因未办理该等房产产权登记手续给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本公司全额补偿。3.如因标的公司的房产等主要资产存在任何瑕疵而导致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遭受任何经济损失的,则本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将现金全额补偿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确保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广投集团(一)保证桂东电力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领薪。3.保证本公司提名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桂东电力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之间产权关系明晰,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3.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在本次重组前没有、本次重组完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三)保证桂东电力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

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6.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四)保证桂东电力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行。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

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桂东电力业务独立1.本公司承诺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上述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6.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四)保证桂东电力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行。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桂东电力业务独立1.本公司承诺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上述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广投集团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桂东电力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桂东电力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桂东电力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上述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正润集团1.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因上市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自本次交易结束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2.若上述承诺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不相符,本公司应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调整上述锁定期。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承诺各方已经或正在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2022

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91份,向投资者全面展示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要经营决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信息。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活动进行了了解、监督和核查,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了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各司其职,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请各位股东提出意见或建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

桂东电力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大信审字【2023】第5-00001号《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由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字。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均摘自大信审字【2023】第5-00001号《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23年3月24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年报摘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公司的网站也已全文登载,敬请查阅,本次股东大会不再全文宣读。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

桂东电力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姚若军各位股东: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就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大家汇报,请予审议。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职责,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公司副总裁、补选公司董事、设立分公司、设立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注销森聪水力发电公司/广东桂胜公司、拟出售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广投贺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立项及勘测设计招标、转让西点电力26%股权、交银投资拟对桥巩能源公司增资、桥巩能源公司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修改公司《章程》、制定或修订制度19项等重大事项,相关事项及时在指定媒体进行了披露。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股东大会3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完成了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继续聘请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分别为35万元;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元(含税),合计派现24,428,512.0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44,285,12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465,710,722股;补选公司董事庞厚生;完成桂林银行5,005万股转让等事项。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严格执行和落实了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合规委员会。2022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及履行职责,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5次,其中:战略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10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议通过议案25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结合各自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审慎的判断,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4、聚焦主责主业,抓好运营质效

2022年,公司聚集主责主业,完成了低效企业退出9家,层级压缩2家;广投贺州抽水蓄能项目完成预可研、可研、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电源项目快速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及数字化转型取得阶段性胜利,实现贺江、桂江4厂调控一体化改造,实现远程集控,大幅提高发电效率和桂东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

5、多举措加强风险管控

2022年,公司着力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一是安全生产防线不断筑牢;公司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积极推动安全生产“7S”管理体系和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有序。二是打好合规、内控、风控、内审组合拳,以“合规管理强化年”为平台,全方位、系统性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制度立改废227项,编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全面促进管理体系与内控要求相匹配,做好源头风险控制及内审结果运用,整体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三是提升对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能力和水平,紧盯金融风险、流动性风险、贸易风险等关键领域,完善依法治企体系、

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对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出现重大系统性风险。四是强化监督执纪强护航。积极打造“清廉桂东”,全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落实关键环节、重要领域、重大项目的廉政把控和监督,全面降低管控风险。

6、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各项应披露的事项和信息,2022年度公司共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91份。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发布、重大事项审议期间的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维护公司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和公正。

7、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一是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二是在上海举办了2022年度线下机构投资者交流会,接待了来自券商、券商研究所、公募/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等40余位嘉宾前来沟通交流;三是通过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共256个。通过业绩说明会、线下机构投资者交流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投资信心。

(二)公司投资情况

1、股权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股权实际投资额为22,760.81万元,主要投资情况如下:

(1)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向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增资18,493.06万元;

(2)公司以自筹资金1,549.75万元收购林芝西点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3)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向德庆县悦城星海油站有限公司增资1,550.00万元;

(4)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向广西桂东电力售电有限公司增资1,168.00万元。

2、非股权投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非股权投资金额为36,904.64万元,主要投资情况如下:

(1)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广投贺州电厂投入3,545.74 万元;

(2)农网改造工程投入11,291.99 万元;

(3)20万吨/年碳四芳构化装置改型升级项目投入7,414.77 万元;

(4)建设电力调度中心项目(桂东广场)投入311.28 万元;

(5)桂东电力110千伏电网(南片)完善工程投入1,431.80 万元;

(6)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投入1,559.34 万元;

(7)220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投入1,181.08 万元;

(8)上程水电站项目投入1,271.03 万元;

(9)桥巩水面光伏发电项目投入2,265.92万元;

(9)技术改造6,128.36万元;

(10)收购桂水电力公司枫木陂变电站及线路资产投入503.33万元。

(三)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共完成发电量66.9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78%;完成财务售电量88.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5%;实现营业收入1,743,482.80万元,同比增长

1.73%,其中电力销售收入380,472.81万元,同比增加10.09%,油品业务销售收入1,328,358.79万元,同比减少1.05%。全年合并实现营业利润-21,567.80万元,同比减少331.63% ;实现净利润-15,068.46万元,同比减少252.99%;每股收益-0.1522元,同比减少311.39%;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7.19%。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的主要因素:

1.2022年公司各水电厂流域来水同比增加,水力自发电量38.7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49亿千瓦时,水力发电板块实现毛利43,214.77万元,同比增加12,404.52万元;外购电减少,成本下降,供电毛利42,037.49万元,同比增加10,977.31万元。

2.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由于受燃煤价格影响,本期实现净利润(不含政府补助)-24,511.75万元,上年-32,166.70万元,同比减亏7,654.95万元。

3.油品业务受成品油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利差较去年同期减少,本期实现经营净利润-2,250.49万元,同比减少36,814.62万元。

4.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主要一是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收回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欠款,转回坏账准备5,422.21万元,损失同比减少7,379.30万元;二是母

公司本期坏账计提减少3,430.37万元;三是桥巩能源本期坏账计提同比减少2,927.55万元;四是桂源公司本期计提坏账同比增加689.58万元。

5.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一是母公司上期计提参股公司超超新材及世纪之光长期股权减值3,285.94万元,本期无;二是上期计提西点电力设计公司等商誉减值4,879.57万元,本期计提控股子公司恒润石化等商誉减值1,138.19万元,同比减少3,741.38万元。

6.投资收益的影响,主要是本期转让原控股子公司西点电力设计公司股权,投资收益为-2,449.10万元。

7.非经营性损益影响,一是国海证券股票价值变动影响,其价值变动本期-14,813.88万元(扣除所得税后),上期为-33,236.28万元,同比减亏18,422.39万元;二是本期收到国海证券分红790.18万元,同比减少1,919.00万元; 三是环球新材股票价值变动影响,其价值变动本期-23,111.02万元(扣除所得税后),上期为43,323.49万元,同比减少66,434.51万元;四是转让桂林银行股权,获得投资收益8,720.25万元;五是全资子公司桂旭公司获得政府补助5,218.51万元,同比增加4,446.85万元。

(四)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23]第5-00001号),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021,349.12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第(三)项规定: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报告期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12,203,120.09元,未达到现金分红标准。结合2022年度公司情况,董事会建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说明

因广西钦州港税务局要求广西永盛在本期税款所属期作进项税额转出事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

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上述强调事项是审慎的,公司及广西永盛对此保持高度重视,一直积极与相关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申请继续抵扣该进项税。

二、2023年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要点

2023年,公司将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进电力及新能源业务等各项工作:

1、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快速推进新能源项目,全面提升电力供应能力,稳步推进热电联产改造建设,不断拓展电源规模、优化电源结构。

2、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红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双重预防机制及7S管理建设,持续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3、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健全完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人资薪酬体系、经营体系及风险预警系统等,全方位多角度做好顶层设计、前端控制、事中把控、末端监督,将工作流程化、制度化,实现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完善和上台阶。

4、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以及政策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实现高效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加强和完善三会运作,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5、关注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研究行业政策、市场经济新走向,不断提升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及时性、可靠性。

(二)经营目标

1、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目标(不含国海证券、环球新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划发电量74.44亿千瓦时(其中全资及控股主要水电厂2023年预计发电量42.02亿千瓦时,火电厂发电量32.20亿千瓦时),计划财务售电量98.06亿千瓦时,比上年的88.54亿千瓦时增加10.75%;计划营业收入163.32亿元(其中电力板块营业收入41.96亿元、油品板块营业收入120亿元、其他板块营业收入1.35亿元),比上年174.35亿元下降6.33%;计划营业成本 150.13亿元,比上年的161.46亿元下降7.02%;期间费用11.89亿元,比上年的10.75亿元增加10.60%;计划合并净利润0.57亿元,比上年

2.29亿元减少1.72亿元(日常经营数据,不含国海证券、环球新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一是公司上年含处置桂林银行收益,本年无;二是控股子公司桂能公司上年收回兴贺欠款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本年无;三是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2019-2020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资产本年转固,计提折旧费用增加,净利润减少。

2、2023年资金计划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的实际情况,结合现有业务持续赢利的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本部和子公司的工程及日常资金周转、到期还贷等新增资金总需求约为人民币150亿元左右。公司将根据自身及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多种渠道的资金筹措计划,积极运用资本经营手段,保证资金供应,不断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2)2023年公司及各子公司技术改造计划安排资金约9,848.47万元。

(3)2023年公司投资计划安排资金约40,261万元,主要有广投贺州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职、锐气进取的态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全面、有效地完成公司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努力争取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

桂东电力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主席 莫雪梅各位股东:

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我就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向大家汇报,请予审议。2022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内控管理等进行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现将监事会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所审议议案均获通过,具体如下:

1、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对公司董事履职情况的考评报告》共等十项议案;

2、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西点电力26%股权转让给广西金控资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赋予的权利尽责履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关注重点公司重大经营投资事项是否履行规范的决策程序、所编制的定期报告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实施是否合规等。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广西证监局对公司2019年、2020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进行调查,并于2023年1月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及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2022年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向关联方广投智能科技、广投能源销售公司、桂盛能源公司采购商品;向正润新材、桂东电子、日轻高纯铝、广投北海发电公司、广投来宾发电公司、桂盛能源公司销售商品;向广投综合能源公司、方元电力检修公司采购设备运行维护等服务;向广投智慧服务采购后勤劳务服务;将西点电力26%股权转让给广西金控资管,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桥巩能源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等关联交易事项,均能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往来资金结算及时,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已制订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经查,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继续忠实履行职责,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加大监督财务信息和内审力度,切实做好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

桂东电力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已编制完毕,现提交给大家,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2年度主要经营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全年共完成发电量66.91亿千瓦时,比上年58.29亿千瓦时增长

14.78%,完成计划发电量79.21亿千瓦时的84.47%,公司实现财务售电量88.54亿千瓦时,比上年86.51亿千瓦时增长2.35%,完成年度计划售电量100.18亿千瓦时的88.38%;实现营业收入174.35亿元,比上年的171.38亿元增长1.73%,完成年度计划收入192.13亿元的90.75%;营业成本161.46亿元,比上年的157.82亿元增长2.31%,完成年度计划营业成本177.05亿元的91.21%;期间费用实际开支10.75亿元,比上年的10.79亿元下降0.37%,完成年度计划期间费用13.29亿元的80.89%;净利润-1.51亿元,比上年的0.98亿元下降252.99%;每股收益-0.1522元,比上年同期的0.0720元下降

311.39%。具体各指标见下表:

2022年利润指标完成情况表(经审计)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母公司合并数
一、营业收入170,635.751,743,482.80
减:营业成本137,956.221,614,567.76
税金及附加1,161.207,561.06
销售费用-23,049.61
管理费用5,706.3525,239.80
研发费用-573.51
财务费用28,040.3358,641.00
其中:利息费用45,798.1459,448.39
利息收入19,680.824,525.78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加:其他收益

加:其他收益698.007,264.9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376.384,874.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922.15-1,687.7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255.61-44,808.5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39.59955.7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798.1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45.661,094.1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0,724.42-21,567.80
加:营业外收入148.164,327.05
其中:政府补助--
减:营业外支出113.732,950.4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0,689.99-20,191.18
减:所得税费用-9,469.68-5,122.7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220.31-15,068.46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20.31-22,302.13
*少数股东损益-7,233.68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15,068.46
终止经营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1,220.31-15,068.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2,302.1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233.68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0.1522
稀释每股收益

二、2022年主要财务状况

2022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14.82亿元,比上年期末的217.89亿元下降1.41%;净资产45.16亿元,比上年期末的44.36亿元增长1.80%;负债169.66亿元,比上年期末的173.53亿元下降2.23%。

2022年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0.7,比2021年的0.72减少2.78% ;速动比率为

0.48,比2021年的0.49下降2.04%;资产负债率为78.98%,比2021年的79.64%减少

0.83个百分点。

三、2022年度发供电设备大修技改情况

2022年度发供电设备等大修技改计划安排资金6,647.94万元(含控股子公司),实际开支6,128.36万元。

第二部分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各投资项目的进展状况,编制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并以此为基础,制订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

一、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目标(不含国海证券、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划发电量74.44亿千瓦时(其中全资及控股主要水电厂2023年预计发电量42.02亿千瓦时,火电厂发电量32.20亿千瓦时),计划财务售电量98.06亿千瓦时,比上年的88.54亿千瓦时增加10.75%;计划营业收入163.32亿元(其中电力板块营业收入41.96亿元、油品板块营业收入120亿元、其他板块营业收入1.35亿元),比上年174.35亿元下降6.33%;计划营业成本 150.13亿元,比上年的161.46亿元下降7.02%;期间费用11.89亿元,比上年的10.75亿元增加10.60%;计划合并净利润0.57亿元,比上年

2.29亿元减少1.72亿元(日常经营数据,不含国海证券、环球新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一是公司上年含处置桂林银行收益,本年无;二是控股子公司桂能公司上年收回兴贺欠款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本年无;三是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2019-2020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资产本年转固,计提折旧费用增加,净利润减少。

具体计划指标如下表:

项 目母公司合并
一、营业收入181,853.101,633,185.19
减:营业成本153,505.781,501,281.08
税金及附加504.307,214.58
销售费用21,975.85
管理费用11,028.0734,151.48
研发费用525.00
财务费用27,033.1162,257.2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13,405.2517.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45.00-745.00
资产减值损失-1,673.44
信用减值损失400.00-220.2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71.321,171.48
其他收益422.986,624.0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681.3911699.5
加:营业外收入30.003,177.48
减:营业外支出648.252,021.9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063.1412,855.08
减:所得税费用7,117.4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63.145,737.6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59.91
少数股东损益10,497.5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289

二、2023年资金计划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的实际情况,结合现有业务持续盈利的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本部和子公司的工程及日常资金周转、到期还贷等新增资金总需求约为人民币150亿元左右。公司将根据自身及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多种渠道的资金筹措计划,积极运用资本经营手段,保证资金供应,不断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2、2023年公司及各子公司技术改造计划安排资金约9,848.47万元。

3、2023年公司投资计划安排资金约40,261万元,主要有广投贺州抽水蓄能电站、贺州市工业配电网完善工程等项目。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大家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23]第5-00001号),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021,349.12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第(三)项规定: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报告期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12,203,120.09元,未达到现金分红标准。结合2022年度公司情况,董事会建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021,349.12元,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2023年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重大投资计划支出等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今后,公司将继续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

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必须每年聘任一次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从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凡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承办过多家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文桂平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汤艳群

汤艳群从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3、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经协商,公司拟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包括子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如发生除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以外的其它会计审计、会计咨询等相关业务,则其报酬另行约定。本期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均与上一期相同。

二、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在从事公司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因此,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从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

(二)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在2022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任务,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七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七

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

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相关事宜向大家报告,请予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尽快收回资金,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润集团”)。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以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的桥巩能源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应收广西电网2.14494亿元电费债权评估值2.14494亿元为基础,拟转让其中2018年10月-12月期间的应收电费款1.5183亿元,其余6,266.40万元继续留存桥巩能源催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与正润集团签订相关债权转让协议。

正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控制人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91%%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529.411765万元人民币,住所贺州市建设中路89号12、13楼,法定代表人姚若军,经营范围: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电子及电子元器件、铝产业产品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屋出租,金融、证券、旅游及酒店投资经营,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能源贸易等。

正润集团为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方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正润集团资产总额256.0106亿元,净资产48.4242亿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89.1968亿元,实现净利润0.9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应收广西电网电费债权2.14494亿元中的2018年10月-12月的电费款

1.5183亿元。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

本次交易以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价格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桥巩能源应收广西电网2.14494亿元电费债权进行评估并出具《广西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广西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债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2)第555号),结果显示,2021年12月31日桥巩能源应收广西电网电费账面值为2.14494亿元,评估值为2.14494亿元,无评估增减值,其中2018年10月-12月的应收电费款账面值1.5183亿元,评估值1.5183亿元,无评估增减值。

五、本次债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出让方:公司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甲方);债权受让方:正润集团(乙方);

2、转让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应收广西电网2018年10月-12月的电费款

1.5183亿元;

3、转让价格: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债权转让对价为1.5183亿元。

4、债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保证依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约定转让价款1.5183亿元。

5、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未能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通知义务,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支付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6、合同纠纷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首先充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权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款所述之争议系指各方对协议是否成立、协议成立的时间、协议内容的解释、协议的履行、违约责任、以及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二)本次标的债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将不再持有所属期为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应收广西电网电费的债权,转由正润集团持有,与标的债权有关的责、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六、本次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转让的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为以前年度形成,账龄较长,催收需要花费较大精力。本次把该债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正润集团,由正润集团进行协调催收,有利于盘活桥巩能源账面资产,专注于做好自身安全发电工作。

2.本次把债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是大股东支持上市公司专注业务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积极举措。

3.本次债权转让按照账面价值(评估无减值)进行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对本次转让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2022年12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姚若军、雷雨、谭雨龙回避表决;

2、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公司将应收的广西电网1.5183亿元债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易价格以标的债权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价值确定,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

3、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转让应收的广西电网债权给控股股东正润集团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以标的债权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价值确定,定价依据公平、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广西电网债权暨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八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八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经营需要,现将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向大家报告,请予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目前,桂东电力为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24.95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桂旭能源公司2023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支持桂旭能源公司的发展,根据桂旭能源公司申请,2023年度公司拟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彭林厚

注册资本: 84,328万元

住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56号上海街C区第3层3001号商铺

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等。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桂旭能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桂旭能源公司总资产468,283.25万元,净资产27,202.39万元,负债总额441,080.86万元,资

产负债率94.19%,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5,246.45万元,净利润-19,293.2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项下的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主要条款、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桂旭能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因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桂旭能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桂旭能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6.1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6.57%,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0.1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22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总额为35.52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14.52%,其中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9.91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6.42%。公司无逾期担保。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桂江”)经营需要,现将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向大家报告,请予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2023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支持梧州桂江的发展,根据梧州桂江申请,2023年度公司拟为梧州桂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0.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欧剑

注册资本: 9,200万

住所:梧州市西堤三路19号国龙财富中心4楼418号商务公寓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发电厂;水电站管理、维护;电气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气工程安装;机械设备安装;电气设备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批发零售。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梧州桂江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梧州桂江总资产34,021.55万元,净资产29,321.43万元,负债总额4,700.12万元,资产负债率13.82%,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825.71万元,净利润2,793.3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项下的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主要条款、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梧州桂江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因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梧州桂江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梧州桂江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梧州桂江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6.1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6.57%,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0.1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22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5.52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14.52%,其中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9.91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6.42%。公司无逾期担保。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经营需要,现将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向大家报告,请予审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目前,桂东电力为广西永盛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5.13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2023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品油以及其它化工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支持广西永盛的发展,根据广西永盛申请,2023年度公司拟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利聪

注册资本: 65,000万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税区八大街1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1楼103室

经营范围:柴油、汽油、煤油的批发、石油化工产品购销等。

公司持股比例:51%

(二)被担保人广西永盛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广西永盛总资产505,533.56万元,净资产54,449.20万元,负债总额451,084.36万元,资产负债率89.23%,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25,512.70万元,净利润-3,401.4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项下的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主要条款、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广西永盛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因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或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开展经营销售业务。同时,广西永盛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广西永盛更好地开展经营销售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6.1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6.57%,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0.16亿元,占公司

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22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5.52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14.52%,其中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9.91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6.42%。公司无逾期担保。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一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现将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相关事宜向大家报告,请予审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5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截止2022年12月31日,桂东电力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为34.18亿元。

一、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概述

1、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及金额: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2023年度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0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

2、提供资金支持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等临时资金周转,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资金支持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子公司实际需求情况批准提供。上述拟提供的资金支持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资金支持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提供资金支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由有需求的子公司按程序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实际金额及时间给予支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接受公司资金支持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上述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若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为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公司将动态监管资金支持款项的使用,规范其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对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款项的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是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二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相关事宜向大家报告,请予审议。

一、资金支持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业务发展和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根据广西永盛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向广西永盛提供4.83亿元资金支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确定借款期限、利率等具体合同条款并签署借款协议。

公司目前持有广西永盛51%股权,广西永盛另一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广投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石化”),持股比例4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事宜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资金支持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广西永盛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利聪

注册资本: 65,000万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税区八大街1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1楼103室

经营范围:柴油、汽油、煤油的批发、石油化工产品购销等。目前公司持有广西永盛51%股权,为广西永盛控股股东,另一股东广投石化持有广西永盛49%股权。

(二)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05,533.56万元,净资产54,449.20万元,负债总额451,084.36万元,资产负债率89.23%,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25,512.70万元,净利润-3,401.44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广西永盛总资产512,181.16万元,净资产52,988.93万元,负债总额459,192.23万元,资产负债率89.65%,截至2022年9月,实现营业收入907,313.28万元,净利润-4,861.71万元(未经审计)。

广西永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资金支持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支持对象: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二)资金支持金额: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4.83亿元的资金支持

(三)资金用途: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主要为了支持广西永盛业务发展和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四)本次公司单方面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4.83亿元资金支持,广西永盛另一股东广投石化按其持股比例对广西永盛提供流动性支持函。

四、风险防范措施

广西永盛资产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且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公司本次向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密切关注广西永盛的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资金可回收。综上所述,本次向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提供资金支持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广西永盛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提供资金支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三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三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将下一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姚若军、雷雨、谭雨龙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事前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意见: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划分关联人2022年预计金额(万元)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采购商品采购办公软件及信息化建设广西广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05.001,099.31桥巩智慧电厂建设项目分期实施,按合同及工程实际进度支付,含上年度结转数。

采购煤炭

采购煤炭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82,000.0041,540.87根据煤炭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向其他较低价格煤炭供应商采购。
采购煤炭、油品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12,350.000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向其他较低价格供应商采购
销售商 品销售电力广西广投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185.42,302.71受市场行情影响用电量下降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480.732,424.25部分生产线搬迁,用电量下降
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571.69407.59
销售油品广西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206.40242.21
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1,290.00770.70
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16,150.000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
其他关联交易生产及办公场所租赁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24.8124.85
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4.764.78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4.39204.87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78.6153.48
支付担保费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400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40.141,125.61
设备运行维护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1,526.461,360.10
设备运行维护、工程施工建设广西方元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7,453.529,533.50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农网改造工程分期实施,按合同及工程实际进度支付,含上年度结转数。

设计服务

设计服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663.62446.06
保险服务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84.156.31
后勤劳务服务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35.00702.84
合计134,394.6362,300.04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2023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划分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采购商品采购办公软件及信息化建设广西广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226.6999.9589.391,099.31100
广西数广信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0.050-0
采购煤炭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133,539.4585.679,550.8141,540.8729.12
采购油品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457.30.04000.02
销售商 品销售电力广西广投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352.570.83180.762,302.710.86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365.020.48402.892,424.250.9
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438.360.1514.35407.590.15
销售油品广西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278.210.0345.16242.210.02
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1,308.300.13215.87770.700.07
其他关联交易生产及办公场所租赁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24.278.44.0524.858.62
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4.561.580.764.781.66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069.2310.30204.8771.08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

业有限责任公司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57.65205.2953.4818.56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310.80.380.180.06
支付担保费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925.9243.05000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224.7856.9501,125.61100
设备运行维护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10,958.931001,370.381,360.1013.57
保险服务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55056.315
后勤劳务服务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57.9910077.92702.84100
合计160,480.3111,968.3152,320.66
注:以上金额均为含税数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西广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智能科技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3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MA5PXXRD7K,住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T1塔28楼28C,法定代表人:劳少金,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等。

广投智能科技公司为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广投智能科技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6,226.69万元。

2、广西数广信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西数广信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广信创”)成立于2019年8月1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MA5P0T817G,住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T1塔楼26楼26A,法定代表人:

韩栋,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行业领域数字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服务;人工智能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等。数广信创为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数广信创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3万元。

3、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能源销售公司”)成立于2019年5

月24日,在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MA5NTQRLXH,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T1塔楼19楼(19A)号室1906、1907室,法定代表人:曾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供电业务;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石油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成品油批发等。

广投能源销售公司为广投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广投能源销售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33,539.45万元。

4、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石材”)成立于2004年10月13日,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7791229402,住所: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水岩坝,法定代表人:陆兵,注册资本1,474.153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矿业投资;矿产开采;矿产品加工;矿山设备、建材贸易等。

三和石材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三和石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24.27万元。

5、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5日,在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MA5KC5J55K,住所: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商业写字楼6层,法定代表人:韦林滨,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等。桂盛能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桂盛能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461.98万元。

6、广西广投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润新材”)成立于2010年12月30日,在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5667828816,住所:广西贺州市电子科技园天贺大道3号,法定代表人:李永春,注册资本:5.2亿元,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等。

正润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正润新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2,352.57万元。

7、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东电子”)成立于2002年3月12日,在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100735177819Y,住所: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正润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翟开勇,注册资本:1.45亿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铝箔产品;电子材料开发;货物道路运输;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桂东电子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桂东电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365.02万元。

8、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轻高纯铝”)成立于2013年9月25日,在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100077122946Q,住所: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天贺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李永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铝制品的生产、销售,前述产品以及为制造前述产品的设备及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高纯铝块制造技术的研究、设计和开发等。

日轻高纯铝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日轻高纯铝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438.36万元。

9、广西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6日,在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735163767U,住所:市铁山港区北海电厂,法定代表人:麦勇军,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建设和经营北海发电厂,提供售电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开发和经营为电力行业服务的机电设备、燃料及灰渣的综合利用,煤炭批发经营,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拖轮服务、船舶港口服务。

广西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为广投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广西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278.21万元。

10、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19日,在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00348605166W,住所: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罗村,法定代表人:吴强,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火电资源的投资、开发和经营;技术咨询;国内商业贸易;热力生产和供应。

来宾发电有限公司为广投能源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来宾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308.30万元。

11、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能源”)成立于2003年7月2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51238482E,住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T1塔楼19楼(19A)号室、20楼,法定代表人:唐丹众,注册资本607.928.502006万元,经营范围:对能源投资及管理;水电资源和火电资源、风电资源的开发和经营、技术咨询等。

广投能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第(二)、

(四)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广投能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人民币925.92万元

12、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润集团”)成立于1999年10月15日,在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200340229B,住所: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商业写字楼18楼,法定代表人:姚若军,注册资本23,529.411765万元,经营范围: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电子及电子元器件、铝产业产品投资开发等。

正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14,147,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正润集团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该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极小。预计2023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人民币1,224.78万元。

13、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水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

25日,在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756526133D,住所:贺州市建设中路89号,法定代表人:韦林滨,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开发;发供电及供水工程的设备、材料配件的销售等。八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八水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本公司各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人民币57.65万元。

14、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保险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06173135X6,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1号综合楼第9层,法定代表人:

秦敏,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北部湾保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北部湾保险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55万元。

15、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成立于2021年11月12日,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A7BMAB5U,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第12楼,法定代表人:冯旭波,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等。

广投智慧服务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广投智慧服务集团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057.99万元。

16、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前企业名称为:广西方元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为: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综合能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2006998669666,住所:南宁市经开区防城港路6号,法定代表人:刘大全,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检验检测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等。

广投综合能源公司为广投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广投综合能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0,958.93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正润及其子公司租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祥公司、桂源公司房产、车位,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范围内,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金。

2、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正润及子公司房产、土地,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范围内,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金。

3、公司及子公司向广投智能科技公司、采购办公软件及信息化建设,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4、公司子公司向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采购煤炭及油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5、公司向广西广投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6、公司向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力,按照协议约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7、公司子公司向广西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

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销售油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8、公司向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范围内,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担保费率。

9、公司子公司向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设备运行维护,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10、公司子公司向北部湾财产保险公司采购保险服务,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11、公司子公司向广投智慧服务采购后勤劳务服务,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活动交易。本公司销售电力的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及约定的电价执行,其他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为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向关联方广西广投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力,是基本的电力用户,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将长期向其销售电力,售电量将视关联方的需求量及市场供求状况而定。

2、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正润及子公司发生的办公场所、车位及土地,目的是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通过有效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综合效益。此类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3、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广投智能科技公司、数广信创采购办公软件及信息化建设、向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工程施工建设,向北部湾财产保险采购保险服务,向广投智慧服务集团采购后勤劳务服务,目的是充分利用对方的资源和优势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综合效益;公司子公司向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采购煤炭及油品,主要是桂盛公司、广投能源销售公司与煤炭、油品供给方签订有长期协议,能保证煤炭、油品质量及货源的稳定。此类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向关联方公司广西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销售油品,是基本的客户,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日常业务经营活动,关联方向广西永盛采购油品是由于广西永盛能保证油品质量及货源的稳定,双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此类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的正常和必要的市场行为,交易价格公允,交易过程公开透明,并未因其为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损害交易双方的情形。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2022年度本公司销售关联交易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37%,因此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很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四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四

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2022年4月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的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为104.11亿元。2023年,由于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作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金融机构借款。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五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五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对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以便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项目2022年拟计提减值金额(元)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72,983.23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842,216.3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4,220,260.24
存货跌价准备36,572,836.19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7,181.30
商誉减值准备11,381,856.17
合计126,217,333.49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26,217,333.49元,共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233,784.54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7,233,784.54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就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做了充分说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真实、合理反映公司资产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六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六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现将相关事宜向各位股东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中期票据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额度,具体情况为:

1、注册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额度;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中期票据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会授权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七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七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现将相关事宜向各位股东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具体情况为:

1、注册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可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超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会授权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八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八

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截止目前,公司已减持环球新材国际股票1,070,000股,目前尚持有环球新材国际股票106,930,000股,占环球新材国际总股本1,191,763,586股的8.97%。

一、概述

根据公司的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全部股票有利于公司锁定已得投资收益,减轻公司资金和成本压力,符合公司聚焦电力主业发展目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出售部分环球新材国际股票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本次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将通过合法合规方式进行,交易方为香港联交所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及其他投资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环球新材国际基本情况

环球新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191,763,586股,法定代表人苏尔田,环球新材国际主要子公司为七色珠光,七色珠光为环球新材国际主要资产,其经营范围为珠光颜料、涂料、云母及其相关制品、原材料、半成品(以上项目剧毒和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生产技术和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和

技术除外)。截止目前,公司持有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数量为106,930,000股,占环球新材国际总股本1,191,763,586股的8.97%。公司所持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本次出售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基本情况

1、出售数量:本次公司拟出售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数量为106,930,000股。

2、出售价格及方式:公司本次出售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价格将不低于环球新材国际的每股净资产,并按照环球新材国际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出售方式为通过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进行。

3、出售时间:本次出售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持股成本为14,285.46万元,出售公司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可锁定投资收益,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聚焦电力主业发展,拓展新能源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2、由于公司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已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因此本次出售公司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对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会有积极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出售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进展情况。

3、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将会超过环球新材国际总股本的5%,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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