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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累计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2022年1月2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2年2月14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22年3月2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项目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2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22年8月2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2年9月2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2年10月1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2022年10月2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赋予的职权,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

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四)监事会对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注意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规划

2023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

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地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重点关注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档案管理方面的合规运行,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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