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袁美和、谭文清、苏振华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杨献福、穆猛刚、陈汉钿不在公司任职,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张奕、黄跃云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监事谢敏华不在公司任职,不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要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