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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水电: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孙卫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孙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滕卫恒先生、李湘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替换苏劲松先生、李庆华女士董事职务。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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