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2022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十四次董事会,五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十四次董事会,实际参加十四次董事会,一次为现场参加,十三次为通讯方式参加;本人应列席五次股东大会,实际列席五次股东大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每次都准时参加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
二、2022年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 | 董事会 |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4.27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二)独立意见
时间 | 董事会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时间 | 董事会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1.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1.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4.27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管理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5.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6.2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事项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7.1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8.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8.3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11.1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1、《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补选独立董事事项独立意见》 | 同意 |
时间 | 董事会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12.2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度,本人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座谈、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以及市场拓展工作;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主管市场、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和市场拓展方面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相关资料首先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在2022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薛镭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