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附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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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根据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2001]4号文《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9000万股。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其所属的青云水厂、朝阳水厂、下正街水厂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股份公司,其他四家发起人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0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向社会公众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发起人股64.29%,社会公众股35.71%。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本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五家发起人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合计支付14,000,000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的对价,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本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0年5月31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0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0]1868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00股。2010年12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毕,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1,160,000,0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8,000万股新股已于2011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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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现有总股本2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110,000,000.00股,共计增加股本110,000,000.00元。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00,000元。本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15﹞26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58,838,981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9.82元;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824,14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10.52元。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108,663,125股新股已于201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438,663,125元。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 350,930,5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789,593,625 股。本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经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洪国资字[2018]18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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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918,725股新股。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6元/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559,726股,并已于2019年11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42,153,351.00元。
根据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洪国资字[2019]197号),本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确定以2019年12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5名激励对象5,885,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05元/股,增加股本人民币5,885,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48,038,351.00元。2020年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的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26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13元/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累计共有面值32,783,000元“洪城转债”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4,885,963股。
本公司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经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洪城环境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洪国资字[2021]113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6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86,471,621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6.66元;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716,11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7.26元。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137,187,736股新股已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和2022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090,112,05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23915976N;法定代表人: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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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注册地:南昌市灌婴路98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为公用事业城市供水行业,主营业务为自来水的生产销售、城市污水处理、燃气销售与安装、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业固废处置及发电发热、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垃圾渗滤液和浓缩液的处置等。
本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水表、给排水设备、节水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给排水设施的安装、修理;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软件应用服务,水质检测、水表计量检测、电子计量器具的研制及销售、城市污水处理,信息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23年4月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报出。
(四)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计二十五家,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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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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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七)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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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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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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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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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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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例如,在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可能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一项金融工具具有“投资级”以上的外部信用评级,该工具可能被视为具有较低信用风险。金融工具不能仅因其担保物的价值较高而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也不能仅因为其与其他金融工具相比违约风险较低,或者相对于本公司所处的地区的信用风险水平而言风险相对较低而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例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不能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①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工程款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垃圾及污水处理费
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电费
应收账款组合5:应收其他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6: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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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4)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4)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6)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7)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
(8)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9)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其他应收款组合5: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其他应收款组合6:即征即退增值税
其他应收款组合7:其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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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十一)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二)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1.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本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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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2.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十四) 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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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十五)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管网、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房屋装修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15-45 3-5 6.3-2.1管网 15-203-5
6.3-4.8
机器设备 10-203-5
9.5-4.8
电子设备 5-103-5
19.0-9.5
运输设备 4-123-5
23.8-7.9
房屋装修 5 2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十六)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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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十七)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十八)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除特许经营权外)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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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寿命(年) 摊销方法土地使用权 40-50 直线法专有技术 20 直线法软件 5 直线法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进行相应处理。将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期间确认为研究阶段;将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或产品)期间确认为开发阶段。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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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 特许经营权
本公司的特许经营权项目(BOT、TOT)是指在特定时期内,通过与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授予方)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许可公司融资、建设或授让、运营及维护公共基础设施,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条款运营公共基础设施并提供特许经营服务,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时将该等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了特许经营服务的执行标准以及价格调整机制等。特许经营服务协议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适用范围,因此特许经营安排下的资产可列作无形资产或(与)金融资产。若特许经营协议规定本公司在公共基础设施建成后的运营期间内,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确认的应收款项,在其存续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若特许经营协议规定本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了特许经营的垃圾处理设施经营中需要达到指定可提供服务水平的条件以及经营期满移交资产时的相关要求,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公司在报告期对须履行责任的相关开支进行了最佳金额估计,包括估计特许经营服务期限内设备更新支出的预计未来现金开支,选择适当折现率计算其现金流量的现值等,并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考虑预计负债的资金成本,按照折现率计算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一并计入预计负债。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已确认的预计负债进行复核,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原账面金额进行调整。
对于其他零星维修支出则在发生当期计入损益。
(二十) 长期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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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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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二十三)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四) 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