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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关于2023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3-02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

2023年度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67,4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429,400万元的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150,000万元整,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对外项目投资。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37,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开具建设期保函及商业承兑汇票。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1,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4、公司拟为下列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350,000万元整,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资项目及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其中3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42,700万元,主要用于营口市城市污水处理PPP项目贷款置换及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8,000万元,主要用于赣江新区临空组团樵舍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4)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1,5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 、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1,7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6)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33,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7) 、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24,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10,900万元。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10,500万元,主要用于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贷款及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8,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贷款及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8,500万元。

以上授予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9,4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上述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互相调剂使用。如本担保事项获得通过后,12个月内本担保额度继续有效。在授权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办理授信和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名帅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280,186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55,462.25万元,净资产395,407.08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0,586.37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90,495.75万元,资产负债率39.68%。

(2)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方俊成立日期:2017年12月4日注册资本:20,4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5,461.20万元,净资产21,120.24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36.77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0,889.56万元,资产负债率67.74%。

(3)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刚成立日期:2019年03月12日注册资本:1,616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工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600.85万元,净资产1,620.12万元,

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89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32.03万元,资产负债率64.79%。

(4)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勇成立日期:2008年6月24日注册资本:3,15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凭资质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05.98万元,净资产6,774.04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23.05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2,621.59万元,资产负债率36.13%。

(5)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勇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0日

注册资本:3,708.8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凭资质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865.47万元,净资产4,620.96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5.07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5,755.95万元,资产负债率57.47%。

(6)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樑

成立日期:2010年8月9日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工业固废处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411.13万元,净资产39,585.62万元,

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857.65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34,444.19万元,资产负债率62.45%。

(7)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晔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市政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工程施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9,636.32万元,净资产4,491.73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10.43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3,677.77万元,资产负债率53.39%。

(8)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方俊成立日期:2019年07月30日注册资本:3,3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处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6,804.39万元,净资产3,734.29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91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802.94万元,资产负债率77.78%。

(9)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勇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1日

注册资本:2,04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8,460.12万元,净资产597.43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84.26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2,161.04万元,资

产负债率92.9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母公司、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35,32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18%,均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5,5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9,824万元,以上担保均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利用上市公司内部的优质信用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十分必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所以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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