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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公司代码:600603 公司简称:广汇物流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四川汇晟物

流有限公司、广元广汇宏信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汇晟物流有限公司瓜州分公司、新疆亚中物流

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广汇美居物流园、四川广汇蜀信实业

有限公司、深圳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霍尔果斯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汇融通(成都)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一龙歌林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御景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机电

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成都汇创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亚中经济咨询服

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亚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汇领鲜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汇

亿房地产有限公司、眉山广汇圣丰置业有限公司、广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汇商业运营

管理(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汇茗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林临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新疆汇润兴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格信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汇格轩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结构、人力资源、资金管理、招标及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商业保理、工程项目、供应链及冷链运营板块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商业保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总资产错报总额≥1%0.5%≤错报总额<1%错报总额<0.5%
净资产错报总额≥1%0.5%≤错报总额<1%错报总额<0.5%
营业收入错报总额≥1%0.5%≤错报总额<1%错报总额<0.5%
利润总额错报总额≥1%3%≤错报总额<5%错报总额<3%

说明:

各类缺陷的分类认定,只需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归入相关类型,且遵循从严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a.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b.对已经审计确认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d.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a.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b.控制环境无效。c.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在内部控制缺陷内容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损失金额≥总资产的0.3%总资产的0.1%≤损失金额<0.3%损失金额<总资产的0.1%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偏差较大;b.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对本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c.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d.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并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进一步推动内控体系落地工作,全面修改制度版本及内容,规范管理制度,加强了流程业务的专项梳理及日常流程进行监控,提升了内部控制活动的效率效果。2023年,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阶段性地指导物流板块下属各单位规范建立本单位管理制度。公司将继续持续优化公司制度、业务流程及授权手册、内控手册,持续开展内部审计监督,进一步优化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赵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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