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3-01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11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山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郑煤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系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事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备查资料
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