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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表示同意,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1)、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2)、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得到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

四、对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2022年度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经有关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后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有利于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对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经有关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后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关于2023年度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亿元(含 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为前提,投资金融机构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和金额确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双方在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业务,预计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根据合同及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十、关于2023年度为广州拉斯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广州拉斯卡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目前,广州拉斯卡经营稳定,订单充足,总体财务状况稳定。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持有广州拉斯卡100%股权的Raschka Holding AG其他股东拟对公司出具保函担保事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相关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对外担保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于北方 陆文龙 冯晓东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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