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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1、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锅炉(特种锅炉、工业锅炉)、核承压设备、锅炉辅机、压力容器、金属包装容器、机械、冶金设备、金属结构件制造、销售、安装和运输;金属材料购销;金属包装容器、压力容器设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航天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修理;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锅炉(特种锅炉、工业锅炉)、核承压设备、锅炉辅机、压力容器、金属包装容器、机械、冶金设备、金属结构件制造、销售、安装和运输;金属材料购销;金属包装容器、压力容器设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修理;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

计服务;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以上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业务办理人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和备案登记等事宜,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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