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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股份: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3]52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255,701.3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96,797,296.00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496,783,331.00元的10%提取49,679,729.60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06,748,089.38元,减去已分配2021年度现金股利691,089,138.90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62,776,516.88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并将现金分红作为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重要途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例分别为108.54%、48.59%、73.12%、88.03%,现金分红的比例持续居于较高的水平。

因目前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加速推进的关键期间,预计未来数年在新能源新型材料及I类药包材、药用辅材、医疗器械等重点业务板块需要持续大额投入,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需要为公司战略转型及重点业务板块的投入储备相应的资金,确保公司战略转型的顺利实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规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未来股东利润分配,以及通过合规方式支持子公司以下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

(1)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在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

(2)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

(3)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在汕头市濠江区投资建设的新型功能膜材料项目;

(4)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在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的年产120亿只药用瓶盖、120亿只药用吸管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5)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内投资建设的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6)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的医药包装硬片生产项目。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周期不同,目前尚无法进行准确的收入测算,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使项目按照建设规划建成投产。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2022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战略转型及资金投入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为未来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8日召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在新型材料及医药包装业务板块有多个项目处于建设期间,拟投资总额较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需要储备相应的资金并以合规方式支持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因此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效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8日召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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