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职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一)董事津贴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在公司领取其在公司所在其他岗位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具体拟定的2023年公司董事的津贴情况为:
姓名 | 公司职务 | 在公司 任其他职务 | 2023年津贴 (万元/年,含税) |
屈锐征 | 独立董事 | 否 | 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10.00万元/年 |
文芳 | 独立董事 | 否 | 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10.00万元/年 |
田志伟 | 独立董事 | 否 | 10.00万元/年 |
齐勇 | 董事长 | 是 | 领取高管薪酬 基本薪酬:45.00万元/年 |
朱晓鸥 | 董事 | 否 | 无 |
邢洁 | 董事 | 否 | 无 |
叶桂梁 | 董事 | 是 | 领取岗位薪酬 基本薪酬:44.50万元/年 |
欧贤华 | 董事 | 是 | 领取高管薪酬 基本薪酬:42.00万元/年 |
韦立川 | 董事 | 是 | 领取岗位薪酬 基本薪酬:42.00万元/年 |
(二)监事津贴方案
1、公司监事如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则按月发放。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原则上在公司领取其在公司所在岗位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具体拟定的2023年公司监事的津贴情况为:
姓名 | 公司职务 | 在公司 任其他职务 | 2023年津贴 (万元/年,含税) |
刘军 | 监事会主席 股东代表监事 | 是 | 领取岗位薪酬 基本薪酬:42.00万元/年 |
戴向阳 | 股东代表监事 | 是 | 领取岗位薪酬 基本薪酬:42.00万元/年 |
林永辉 | 职工代表监事 | 是 | 领取岗位薪酬 基本薪酬:39.50万元/年 |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如有)等费用,剩余部分按月发放
给个人。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如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22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3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3年全年津贴按本方案执行。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