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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人员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证券代码:003015证券简称:日久光电公告编号:2023-005

2、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

(二)监事人员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

(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及每月考评结果计算,综合评定后于年末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审核;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薪酬的考核与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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