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该事项已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中汇所发送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中汇所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于薇薇为项目合伙人、刘炼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敏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所内部工作调整,中汇所现委派刘炼、周凌云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海斌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中汇所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分别为刘炼、周凌云和周海斌。
二、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 角色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刘炼 | 项目合伙人 | 2016年 | 2013年 | 2018年10月 | 2021年 | 签署4家上市公司和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周凌云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0年 | 2015年 | 2017年2月 | 2022年 | 无 |
周海斌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03年 | 2001年 | 2008年5月 | 2022年 | 无 |
2、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刘炼 | 2022年12月2日 | 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 对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评估、控制测试、收入审计及研发费用审计等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