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公司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经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核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未有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中有关对外担保事项的规定,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璇、王翔、高洪波
2023年4月10日
(以下无正文)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此页无正文,仅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意见》之签字页))
张 璇(签字):
王 翔(签字):
高洪波(签字):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