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拟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1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1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
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1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1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根据需要可设副董事长1名。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