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一)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会议审议情况
委员会 | 任职 | 召开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异议事项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 | 1 | 2022-02-25 | 审议《关于建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水平的议案》 | 根据业绩考核指标,对全体董监高2021年度薪酬标准提出建议 | 无 |
提名委员会 | 委员 | 3 | 2022-02-25 | 审议《关于考核公司董事2021年度表现的议案》;审议《关于考核公司高管人员2021年度表现的议案》 | 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表示认可,不存在需要更换的情形。 | 无 |
2022-07-14 | 审议《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对拟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履历进行审查并同意提名给董事会审议 | 无 | |||
2022-12-06 | 审议《关于增补张云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对拟增补的非独立董事的履历进行审查并同意提名给董事会审议 | 无 |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2 | 2022-02-25 | 审议《关于公司2019、2020及2021年度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 全体委员对以上议案均无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 无 |
2022-12-06 | 审议《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对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审核,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我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专门委员会活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顺利地按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特别是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发挥
了审计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孙新卫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2022年度,我认为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所作决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我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对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对于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增补非独立董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事项,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新卫
(报告人签字)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