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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4月10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陈铁坚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2023年的整体发展规划,以及锯切业务项目和新能源电源业务项目的布局与建设的资本开支需要,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775.14万元,同比增长85.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49.84万元,同比增长86.90%。详细财务数据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2023年全面预算的基础上,按合并报表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管理控制指标,能否实现受受原材料价格变化,新能源光伏、储能电源等新业务拓展进度,公司运营质量和运营效率,扩产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以及宏观经济环境与市场需求变化等重大不确定性影响。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为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授信期限一至三年(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期限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部分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1、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

2、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

3、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

4、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

5、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

上述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8.5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另外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具体

情况,适时安排向上述银行新增或向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再对单一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综合授信申请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时授权公司投融资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公司预计为下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

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2022年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泰嘉股份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68.19%05,0007.09%
泰嘉股份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100%69.86%1,0003,0004.26%
泰嘉股份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63.49%83.02%29,0008,00011.35%
泰嘉股份雅达能源制品(东莞)有限公司63.49%——05,0007.09%
合计——————35,00021,00029.79%——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交易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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