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帆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及《龙迅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