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一年来,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一)2022 年是公司监事会的换届之年,监事会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程序,综合监事会多元化建设需要及公司发展情况,先后完成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职工代表监事、股东大会投票等决策流程,顺利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第九届监事会及时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实现了监事会换届的平稳过渡。
(二)2022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勤勉履职,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3次,通讯表决会议3次,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授信额度等18项议案,并将换届选举、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9 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证了公司日常经营及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合规。2022年,公司全部监事均出席了监事会全部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就重大事项审议决策,客观、公正发表意见。2022 年所有审议事项均获得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和有
效实施,决策符合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
(三)2022年,监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列席2022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公司无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无因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而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情况。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