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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及司法划转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9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

及司法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8%,累计质押股份345,45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1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74%,累计司法冻结股份387,473,586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48%。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投资)系国安集团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17,452,7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5%;累计质押股份117,452,7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45%。累计司法冻结股份117,452,712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45%。

●国安集团与国安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3%。累计质押股份462,902,7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1.6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19%。累计司法冻结股份504,926,298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93%。

●国安集团已根据重整计划办理国安集团及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司法扣划手续,同时一并解除司法冻结及质押登记。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收到的相关文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2023质解0407-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407-6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410-1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

司冻0410-2号),国安集团按照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国安集团及国安投资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完成解除质押、冻结及司法划转,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质押及司法冻结情况

1.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情况

国安集团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数为215,450,000股,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质押股数为130,000,000股,国安集团累积质押股数为345,45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1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74%。关于历次质押事项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

2.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8%,累计司法冻结股份387,473,586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48%。关于历次司法冻结事项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

3.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情况

国安投资累计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质押股数为117,452,7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45%。关于历次质押事项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

4.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7,452,7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5%,累计司法冻结股份117,452,712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45%。关于历次司法冻结事项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情况

根据《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国安集团及国安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基本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解除质押情况

国安集团于2018年8月2日质押给哈尔滨银行130,000,000股股份已解除

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130,0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3.5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7%
解质时间2023年4月7日
持股数量387,473,586股
持股比例34.4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215,450,00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5.6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17%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国安集团被司法冻结387,473,586股股份中的357,293,719股及国安投资被司法冻结117,452,712股股份因执行重整计划在办理司法扣划同时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冻股份357,293,719股117,452,712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2.21%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1.80%10.45%
解冻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0日
持股数量387,473,586股117,452,712股
持股比例34.48%10.45%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30,179,867股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79%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9%0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司法划转情况

国安集团持有公司387,473,586股股份中的357,293,719股及国安投资持有公司117,452,712股股份因执行重整计划已办理司法扣划,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
划转数量357,293,719股(无限售流通股)117,452,712股(无限售流通股)
受让人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
划转依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1破26号之九、十-十六、二十四、二十五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1破26号之十-十六
划转日期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0日

三、风险提示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相关各方后续将按照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若重整计划执行顺利完成,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2.公司与国安集团、国安投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的重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3.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8%;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7,452,7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45%;国安集团与国安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3%。根据已收到的相关文件,国安集团质押给哈尔滨银行130,000,000股股份已解除质押,被司法冻结股份因执行重整计划已解除司法冻结357,293,719股,国安投资被司法冻结股份因执行重整计划已解除司法冻结117,452,712股。

4.重整计划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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