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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担任公司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2、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董事、监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二)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的方案,并同意将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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