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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华英证券关于方盛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0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

专项核查报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方盛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定向发行股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4125号)。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超过3,400,000股,发行价格为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22,1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65,094.34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934,905.66元。截至2021年12月29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15Z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供应商货款等。公司将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509277098964专项账户中进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公司已于2022年8月3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二)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05号文《关于同意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元。截止2022年11月17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6,5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481,88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018,113.2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15Z0054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2年12月27日行使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8日收到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份315.00万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20,47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475,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15Z007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投入进度(%)(3)=(2)/(1)
年产20万台(套)节能高效换热系统及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128,493,113.2210,255,769.577.9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000,000.00
合计-143,493,113.2210,255,769.5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811050101330209285445,518,010.1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7803012200040185452,195,966.6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51090290261090915,008,605.4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灵山支行49107862886220,475,000.00
合 计-133,197,582.1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定向发行股份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16年9月9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9月29日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9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就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专项账户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公司严格执行《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合法合规使用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二)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11月1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501013302092854)。2022年11月1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902902610909)。2022年11月16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8030122000401854)。2022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灵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1078628862)。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定向发行股份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公开发行股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25.5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215Z009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方盛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方盛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英证券认为:

方盛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方盛股份《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方盛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143,493,113.2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255,769.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255,769.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0.00%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0万台(套)节能高效换热系统及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28,493,113.2210,255,769.5710,255,769.577.98%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000,000.000.000.000.00%不适用
合计-143,493,113.2210,255,769.5710,255,769.57----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健程 孙 毅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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