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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0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3月27日 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秦蓓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据公司2022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就2022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财务部门就公司2022年财务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

3.回避表决情况

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依据公司2022年的各项财务工作及2022年的经营规划和目标,财务部门对公司2023年的财务工作做了预算和汇总,形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依据公司2022年的各项财务工作及2022年的经营规划和目标,财务部门对公司2023年的财务工作做了预算和汇总,形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董事会针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工作成效出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针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工作成效出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

3.回避表决情况

要》。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3,972,847.38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5,397,284.74元后,截至2022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8,048,245.27元。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以现有股本87,550,0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0,136,500.46元(含税)。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缴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3,972,847.38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5,397,284.74元后,截至2022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8,048,245.27元。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以现有股本87,550,0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0,136,500.46元(含税)。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缴纳。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对2022年度治理情况及规范活动进行了专项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编制了《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对2022年度治理情况及规范活动进行了专项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编制了《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以及2023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由于业务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向关联方无锡钜丰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向关联方无锡钜丰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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