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非关联委员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基于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建立的互保关系,互保有利于各方持续稳定的开展融资业务,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由He FuInternational Limited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郑海英、张惠泉、陈守东、金亚东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