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利通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0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赵永德先生、董治国先生作为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会 姓名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 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赵永德880
董治国88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2022年度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董事会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赵永德 董治国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赵永德 董治国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关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赵永德 董治国同意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因受到疫情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主要通过通讯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和沟通。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同时运用自身所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该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情形或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

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3.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参加本所业务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2022年度,我们积极参加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七、被本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不存在被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永德、董治国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