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利通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0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十)违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审议程序而实施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一)净资产:指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所有者权益;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十二)日常性关联交易:日常性关联交易指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出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的交易行为;《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十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十四)以上:本制度中“以上”“达到”均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八十五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八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