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保荐机构每年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有冲突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