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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瑞: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0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3-023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5.7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574.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250.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7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89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125,250.66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3,394.25万元。根据公司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17,519.8217,519.82
2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目6,804.396,804.39
3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16,681.9116,681.91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850.2914,850.29
5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
合计61,856.4161,856.41

三、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63,394.2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7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3年4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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