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5次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会前对2022年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方面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审慎
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者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2022年3月24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8月16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12月22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 | 同意 |
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 |
对于调整董事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等其他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2022年本人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可能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并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历次会议,积极参与公司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方案的审议,监督公司薪酬政策执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并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持续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拔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交流,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履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履行职责,积极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事项,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提供了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3、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与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2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2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杜建铭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