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继续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9月2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继续购买责任险的议案》。2022年10月,公司根据此股东大会决议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保险责任限额1.5亿元,保险费72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拟继续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1.5亿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72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