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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8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816,738.16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472,069.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6,385,431.55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29,658,258.45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45,071,841.71元;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4,720,695.48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472,069.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2,183,216.00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29,658,258.45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9,773,583.48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

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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