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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中环: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8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36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TCL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递交的《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持股885,022,61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7.37%,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因此,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

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上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议案后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至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2023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路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1.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3.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4.00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

5.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00

6.00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0

7.00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00

8.0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9.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00

10.00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11.00

11.0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12.00

12.0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3.00

13.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1

13.01

13.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3.02

13.02发行规模

13.03

13.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3.04

13.04债券期限

13.05

13.05票面利率

13.06

13.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3.07

13.07转股期限

13.08

13.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依据、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13.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3.10

13.10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13.11

13.11赎回条款

13.12

13.12回售条款

13.13

13.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3.14

13.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3.15

13.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3.16

13.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3.17

13.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3.18

13.18评级事项

13.19

13.19担保事项

13.20

13.20募集资金存管

13.21

13.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4.00

14.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5.00

15.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6.00

16.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7.00

17.0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8.00

18.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9.00

19.00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0.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2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上述议案1、3至9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至议案2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至16、议案18至2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

至9、议案11至22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时将采用非累积投票制。上述议案22涉及的关联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6日-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参加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以2023年4月17日下午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00-15:00,现场登记请提前致电预约,登记地点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世龙、蒋缘

电话:022-23789787

传真:022-23789786

邮箱:investment@tzeco.com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9”,投票简称为“中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代表我本人(本公司)出席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一、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二、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三、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四、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具体指示: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1.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3.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4.00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

5.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00

6.00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0

7.00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00

8.0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9.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00

10.00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11.00

11.0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12.00

12.0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3.00

13.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1

13.01

13.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3.02

13.02发行规模

13.03

13.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3.04

13.04债券期限

13.05

13.05票面利率
13.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3.07

13.07转股期限

13.08

13.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依据、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13.09

13.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3.10

13.10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13.11

13.11赎回条款

13.12

13.12回售条款

13.13

13.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3.14

13.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3.15

13.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3.16

13.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3.17

13.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3.18

13.18评级事项

13.19

13.19担保事项

13.20

13.20募集资金存管

13.21

13.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4.00

14.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5.00

15.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6.00

16.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7.00

17.0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8.00

18.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9.00

19.00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0.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2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五、如果委托人对上述表决项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是/否):

六、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七、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八、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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