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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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1-3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13 |
三、 |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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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89号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明阳电路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明阳电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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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明阳电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明阳电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明阳电路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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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章顺文(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柴喜峰
中 国·上海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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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80万股,发行价格为22.30元一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731,147.8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108,852.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19号”《验资报告》。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81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6.7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73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16,483.5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883,516.5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707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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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金额 (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86,84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47,731,147.80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639,108,852.20 |
减: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 | 565,068,334.12 |
其中: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 451,832,840.66 |
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 | 37,339,693.4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5,895,800.00 |
减:研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145,907.20 |
减:银行手续费 | 22,076.20 |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52,495,099.63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23,367,634.31 |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 | 110,000,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3,367,634.31 |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目 | 金额 (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73,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9,116,483.50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663,883,516.50 |
减: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 | 374,690,935.29 |
其中: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 | 261,690,935.2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13,000,000.00 |
减:补充流动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641,325.08 |
减:银行手续费 | 16,990.75 |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23,107,280.75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10,641,546.13 |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 | 295,000,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5,641,546.13 |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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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 749769968324 | 1,298.76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 749769980045 | 11,800,947.91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 506010100100010250 | 3,943.64 | 活期存款 |
506010100200003767 (理财子账户) | 1,561,444.00 | 七天通知存款 | |
合计 | 13,367,634.31 |
说明: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理财存款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列示。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35095710301 | 15,641,546.13 | 活期存款 |
合计 | 15,641,546.13 |
说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理财存款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列示。
2、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19年1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且有保本约定的、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2019 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 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且有保本约定 的、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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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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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11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委托理财产品银行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到期 |
中国银行深圳沙井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110,000,000.00 | 2022/9/13 | 2023/1/9 | 否 |
合计 | 110,000,000.00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人民币295,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委托理财产品银行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到期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 | 广发银行 “物华添 宝” G款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8/1 | 2023/1/9 | 否 |
广发银行深圳侨香支行 | 广发银行 “物华添 宝” G款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9/9 | 2023/1/9 | 否 |
广发银行深圳侨香支行 |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W款2022年第23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11/1 | 2023/1/10 | 否 |
广发银行深圳侨香支行 |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W款2022年第14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11/4 | 2023/1/9 | 否 |
广发银行深圳侨香支行 | 广发银行“物华添 宝”W 款2022 年第 148 期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 | 55,000,000.00 | 2022/11/4 | 2023/1/9 | 否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2/12/19 | 2023/1/9 | 否 |
合计 | 295,000,000.00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九江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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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以下简称“九江明阳高频高速板项目”)在原实施地址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明阳”)厂区内增加具体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仍位于九江明阳厂区内。其中,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九江明阳高频高速板项目”原计划于九江明阳A栋厂房内实施。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效率,基于对九江明阳厂区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公司对九江明阳厂区进行统一调整,现拟将“九江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和“九江明阳高频高速板项目”的实施地点扩充至九江明阳整个生产基地(包含A栋厂房和B栋厂房)。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8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5,670,532.0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8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481号)。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 28,649,169.36 | 28,649,169.36 |
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 | 17,021,362.69 | 17,021,362.69 |
合计 | 45,670,532.05 | 45,670,532.05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已在《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5,173,350.5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1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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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04号)。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 | 25,173,350.56 | 25,173,350.56 |
合计 | 25,173,350.56 | 25,173,350.56 |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3和附表4。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表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表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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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3,910.89 | 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 56,506.83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4,796.74 | |||||||||
2022年度 | 4,292.9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21年度 | 15,920.3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20年度 | 4,428.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9年度 | 10,154.66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 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 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 52,205.52 | 52,205.52 | 45,183.28 | 52,205.52 | 52,205.52 | 45,183.28 | -7,022.24 | 2021年9月1日 |
2 | 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 | 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 | 4,115.79 | 4,115.79 | 3,733.97 | 4,115.79 | 4,115.79 | 3,733.97 | -381.82 | 2019年1月29日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589.58 | 7,589.58 | 7,589.58 | 7,589.58 | 7,589.58 | 7,589.58 | 2018年5月03日 | |
合计 | 63,910.89 | 63,910.89 | 56,506.83 | 63,910.89 | 63,910.89 | 56,506.83 | -7,404.06 |
说明:1、根据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开披露文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75,787.92万元,预计合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3,910.89万元。上述拟投资项目将按轻重缓急实施,实际投入时间将依据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和项目的进展情况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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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分析如下:
(1)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7,022.24万元,主要是前期采购的设备、工程款项尚未全额支付导致。
(2)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项目尚需支付金额人民币510.4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合同尾款的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从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人民币314.5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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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6,388.35 | 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 37,469.09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7,469.09 | |||||||||
2022年度 | 10,275.3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21年度 | 27,193.7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20年度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19年度 |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 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 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 | 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 | 55,088.35 | 55,088.35 | 26,169.09 | 55,088.35 | 55,088.35 | 26,169.09 | -28,919.26 | 2023年6月20日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11,300.00 | 11,300.00 | 11,300.00 | 11,300.00 | 11,300.00 | 11,300.00 | - | |
合计 | 66,388.35 | 66,388.35 | 37,469.09 | 66,388.35 | 66,388.35 | 37,469.09 | -28,9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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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计划的2022年6月20日延长至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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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编制单位: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净利润)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1 | 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 83.48% | 6,089.50(注1) | 4,961.51 | 1,176.65 | - | - | 6,138.16 | 是 |
2 | 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不适用(注2)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不适用(注3) |
注1:“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虽在2021年9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达产,无法用达产后的承诺净利润对比实际效益评价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效益及募投项目建设情况,该项目截止日累计预计效益为6,089.50万元。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的财务评价计算期为10年,达产后平均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7,819.00万元,实现净利润12,720.1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3.84%,投资利润率为20.60%,税后投资回收期(静态)为5.81年。净利润为根据对外销售收入扣除相应成本及应分摊的期间费用进行测算的项目利润。注2:“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属于研究开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使用情况报告 第13 页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净利润)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1 | 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不适用(注1)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_____ | 不适用(注2) |
注1:“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偿还银行贷款,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