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月2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3040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对问题逐项进行落实。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经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通知书所列问题的回复。现按规定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之回复》。鉴于股票发行注册制已全面实施,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进行报送,公司将于上述反馈回复披露后向深交所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