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永拓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永拓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说明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李 华 王崇璞
刘士华 万 熠
梁兰锋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