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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8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我们作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事项的讨论,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我们对董事会各项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22年度,我们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 次数
马天平1028003
罗宏1037001
曹昱1028002
张奉军000001
张宗俊00000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我们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日常沟通和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动获取相关资料,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判断,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22年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我们对公司聘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3月25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我们对公司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3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我们对公司收购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局会议,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2年7月29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我们对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关于下属子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事宜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第九次董事局会议,我们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七)2022年9月19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董事局会议,我们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2年11月17日,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局会议,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合作投资设立新公司参与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

限公司破产重整事宜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2年11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我们对公司签署《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协议》的事宜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规范运作督促情况

我们积极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沟通,跟踪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公司的内部控制、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公司治理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我们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议案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并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督促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同投资者的沟通机制,提升投资者服务成效。

五、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局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有效地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的各项工作。董事局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开展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

规定,在本年度审计及内控建设工作中积极参与,保持与内外部审计有效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二)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依照《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本年度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定。

(三)董事局战略委员会按照《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积极开展工作,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持续发展积极进行调研,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的意见和建议。

六、培训学习情况

任职期间,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对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独立董事:马天平、罗宏、曹昱张奉军(任期届满已离任)、张宗俊(任期届满已离任)

二○二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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