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后,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本年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因此,公司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也不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独立董事:王晓野、洪志良、赵歆晟
2023年4月7日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王晓野(签字):
2023年4月7日
独立董事:
洪志良(签字):
2023年4月7日
独立董事:
赵歆晟(签字):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