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鉴证报告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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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790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晶丰明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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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晶丰明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晶丰明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晶丰明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晶丰明源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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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1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2019年10月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累计投入20,366.7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余额4,933.81万元,加上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10,403.00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5,336.8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297,798,944.81 |
减: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203,667,757.73 |
其中:承诺投资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 203,667,757.73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123,585.17 |
加: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00.00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3,000,000.00 |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2,886,680.71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153,368,09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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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2019年9月27日,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浦发银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连同广发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22日,公司子公司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飞”)连同广发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 号 | 年末余额 | 账户性质 |
1 | 招商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21907761310907 | 0.00 | 销户 |
2 | 中信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8110201013801078311 | 14,088,525.05 | 活期存款 |
3 | 浦发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97160078801700001451 | 33,874,675.78 | 活期存款 |
4 | 宁波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70010122002748964 | 11,642.77 | 活期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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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 号 | 年末余额 | 账户性质 |
5 | 浦发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97160078801500003605 | 843,041.67 | 活期存款 |
6 | 浦发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97160078801300003606 | 520,206.27 | 活期存款 |
7 | 浦发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97160078801700003987 | 0.00 | 活期存款 |
小计 | 49,338,091.54 |
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产品名称 | 存款方式 | 年末余额 |
中信银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
广发证券 | 广发收益宝1号183天期 | 保本型固定收益 | 4,030,000.00 |
宁波银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22541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小计 | 104,030,000.00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366.7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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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403.00 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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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存款方式
存款方式年末余额
年末余额购买日
购买日到期日
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年化收益率(%)
实际获得收益
实际获得收益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
50,000,000.002022/12/9
2022/12/92023/2/10
2023/2/10
2.55
2.55
报告期内未到期
报告期内未到期共赢智信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
40,000,000.002022/12/9
2022/12/92023/1/13
2023/1/13
2.55
2.55
报告期内未到期
报告期内未到期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广发收益宝1号183天期
广发收益宝1号183天期保本型固定收益
保本型固定收益4,030,000.00
4,030,000.002022/11/18
2022/11/182023/5/22
2023/5/22
2.20
2.20
报告期内未到期
报告期内未到期宁波银行
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22541
单位结构性存款222541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
10,000,000.002022/12/19
2022/12/192023/6/19
2023/6/19
3.20
3.20
报告期内未到期
报告期内未到期
小计
小计
104,030,000.00
104,0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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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4,288.6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截至2022 年 8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已投资完成,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累计投资金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募集资金节余资金 |
通用LED照明驱动 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16,890.00 | 13,258.49 | 654.20 | 4,285.71 |
注: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为4,288.67万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
公司于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芯飞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向子公司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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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实施主体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 | 30,000.00 | 30,000.00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 LED 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变更。公司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智能 LED 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2年10月 | 2023年10月 |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7日批准报出。